校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及防范提示单
近年来,我校涉校园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屡有发生,主要形式为微信公众号图片侵权。此类案件多数为无恶意侵权,为切实防范校园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从源头减少涉校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发生,结合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校园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合规治理的相关建议,提出如下提示:
一、校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1.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官网、招生宣传物料、活动海报、校园宣传片中,擅自使用网络摄影图片、插画、商用字体、背景音乐、影视剪辑片段,未取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属于典型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未经许可转载、摘抄校外原创文章、教育文案、教研文稿用于校内发布,未注明出处、未征得作者同意,构成文字作品侵权。
2.教职工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他人原创课件、教案、试题题库、微课视频、电子书籍等教学资源,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且在班级群、校园平台公开共享的,构成著作权侵权。
3.擅自破解、传播付费教育平台课程资源、正版学习资料,面向师生无偿或变相分享,司法实践中依法认定为侵权行为,学校承担管理过错连带责任。
4.师生参赛作品、文艺创作、科创作品、校园文创设计中,盗用网络模板、临摹抄袭他人美术作品、盗用原创设计图案,一经权利人起诉,参赛资格作废,学校一并承担审核失职责任。
5.师生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申报书、教学科研成果存在抄袭、洗稿(通过改变表述方式实质性复制他人原创内容)等行为,除构成学术不端外,可能同时侵害他人署名权、复制权等著作权,权利人可依法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6.学校办公电脑、教学机房、实训设备安装使用破解版、盗版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教学专用软件,涉嫌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可依法主张高额赔偿。
7.学校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物料、文化作品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用素材的版权合法性由受托方保证;如发生侵权,受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校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未约定,校方作为实际使用人,对外先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续向受托方追偿。
8.校园标识及品牌权属风险,学校校名、校徽、校园专属文化标识未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保护,易遭遇校外主体仿冒使用、恶意抢注;学校对外开展研学、文创售卖、校园服务等经营性活动,未规范核查商标、版权授权,极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议
1.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发布图文、视频、宣传资料的审核,确保发布的每一条推文均可追溯审核责任人、素材来源及授权证明。规范素材使用渠道,厘清合理使用法律边界,严禁使用无授权网络素材。
2.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清理侵权隐患。下架校内平台无版权教学资源,删除新媒体平台侵权图文视频,清理校内盗版商用软件、整改违规宣传物料,避免被权利人集中批量取证起诉。
3.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师生知识产权法治意识。引导师生树立原创创作、合法引用的法治思维,严守学术诚信与创作底线,严禁抄袭剽窃、盗用原创作品,破除“校园非营利就不侵权”的错误认知。
4.规范校外合作签约,明确侵权责任划分。学校对外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制作等合作事项,必须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用素材版权合法、侵权责任由受托方全部承担,提前规避校方连带赔偿等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是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二级单位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理念,常态化排查知识产权风险,严格内容审核,规范办事流程,全力营造尊重原创、敬畏法律的良好校园法治环境。
法制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