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改革办公室、社会合作与服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校友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发展与改革办公室是负责学校规划发展、教育综合改革的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推进实施、过程控制、总体评估。

(二)负责统筹学校办学空间,明确各校区功能定位和办学规模,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参与主要办学资源分配论证和绩效评估。

(三)负责学校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编制和修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四)负责统揽改革活动,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五)牵头学校“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六)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和事业发展数据统计,协助制订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合作与服务处是负责统筹开展国内合作交流的综合协调机构,具体合作与服务项目的落实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学校社会合作计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学校与地方政府、国内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合作协议的洽谈、签订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收集、发布社会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政产学研专项合作。

(四)牵头做好校地融合和协同发展工作,推进“厅市共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

(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立项审批、合同事务等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制定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等教育研究所是负责开展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校本研究,围绕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学校提供有效对策和解决方案。

(二)负责跟踪国内主流大学评价情况,分析和研判内涵建设发展数据,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负责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一流高校发展动态,做好《教育新视野》编印工作。

(四)组织开展中国高教学会、省高教学会课题申报以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理事会单位秘书处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制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综合协调机构,具体依法治校工作任务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承担,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任与管理服务工作

    (二)牵头编制学校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

(三)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处理涉及学校的仲裁、诉讼和其它对外法律事务。

    (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培训工作。

    (五)负责编制学校法治工作方案和年度报告。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友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服务校友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校友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指导和支持校友组织开展工作。

(二)负责校友联络、走访、联谊等工作,做好校友信息收集,协助相关部门和学院做好校友来校接待服务。

(三)负责运营校友相关信息平台。

(四)承担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做好公益性项目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多渠道筹集校友等办学资源。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