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社会合作与服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校友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是综合协调学校发展规划、教育综合改革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的编制、推进实施、过程控制与总体评估。
(2)负责统筹学校办学空间规划,明确各校区功能定位和办学规模,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参与主要办学资源分配论证和绩效评估。
(3)负责学校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加强校级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4)负责统揽学校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5)牵头负责学校“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6)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协助制定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合作与服务处是综合协调学校国内合作交流的职能部门,具体合作与服务项目的落实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社会合作与服务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学校国内合作计划。
(2)负责统筹协调学校与地方政府、国内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合作协议的洽谈、签订和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发布社会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政产学研专项合作。
(4)牵头做好校地融合和协同发展工作,推进“厅市共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
(5)负责与附属学校沟通与联络,强化附属学校宏观管理工作。
(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立项审批、合同事务等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制定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开展校本研究,围绕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学校提供有效对策和解决方案。
(2)负责跟踪国内主流大学评价情况,分析和研判内涵建设发展数据,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3)负责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一流高校发展动态,做好《教育新视野》编印工作。
(4)负责做好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理事会单位秘书处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工作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学校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具体依法治校工作任务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承担。法制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任与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
(2)牵头编制学校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
(3)牵头制定完善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合同签订的程序审查。
(4)协调处理涉及学校的仲裁、诉讼和其他对外法律事务。
(5)负责编制学校法治工作方案和年度报告。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友工作办公室是学校负责校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牵头做好校友联络、走访、联谊等工作。
(2)负责校友资源开发管理,培育校友文化,运营校友信息平台,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校友信息收集、校友来校接待等工作。
(3)负责学校校友总会秘书处工作,指导和支持各地方校友会、行业校友会、二级学院校友会等校友组织开展工作。
(4)负责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加强公益性项目管理。
(5)负责与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合作,整合和开发各类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办学资源。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